447 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(1 / 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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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吃完饭,方明华和艾米丽坐车直奔纽约诺布尔书店。 诺布尔书店位于洛克菲勒中心左近,号称是世界最大的书店,据说书店里书架全少超过20公里。 两人赶到的时候,书店门口已经排着部队,门口还贴着一个举行海报。 “中国著名青年作家明华新作《闯关东》签名售书。”下面还有一个少少的头衔: 本年度国家书评人协会奖获得者 1986年星云奖获得者 《廊桥遗梦》作者. 看来,《廊桥遗梦》这本书果然深入人心啊。 方明华一行人保安人员的伴同下,进入书店来到签名售书区,前面放着一张桌子,后面则是一张宏大的海报。 上面是自己详细的简历以及这些年几乎所有作品以及获奖情况。 卧槽 这么齐全。 竟然在国内发表不久的《秋菊打官司》都有,只是没有那部《雪中悍刀行》。 那是用另外一个笔名写的,而且美国人似乎对武侠小说也不感兴趣。 很快,方明华进入工作状态,在一本本新书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――自然是汉字。 大部分都拿的的是《闯关东》,但还是有少部分拿着自己写《廊桥遗梦》,更有甚至竟然拿着一本《中国先锋类作品中短篇作品选》! 这个是方明华在爱荷华访学归国之后,收集整理当时国内先锋作家像刘索拉、莫岩、余桦等人发表的一些小说,然后交给旧金山《城市之光》的开创者、诗人劳伦斯费林盖,经由美国著名汉学家葛浩文翻译后在美国出版。 其中收录方明华的两篇小说《太阳照常升起》和《路边野餐》。 这本小说集在美国贩卖并不算理想,毕竟是这类小说算不上畅销书。 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拿来签名。 方明华看着这个胖胖的青年,笑着就在扉页上面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大名。 艾米丽在一边充当助手,帮着维持秩序,更可笑的是有人竟然拿着艾米丽写的小说恳请她签名。 这. 艾米丽有点尴尬。 不过方明华很大方的给她让出点位置,既然读者拿来了,就签吧。 还好这样的读者并不多。 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少着黑头发却是蓝眼睛的姑娘走上来,拿着一本崭新的《闯关东》走上前来,说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汉语。 混血儿? 果然,姑娘简单介绍来下说自己叫Ally,中文名字叫妍丽,父亲是美国人,母亲是中国台湾人,她很喜欢中国传统文化。 “明华,您能给我用毛笔签名吗?”姑娘提出自己的要求。 毛笔签名? 这可难不倒方明华,只不过自己没有笔墨啊。 “对不起,妍丽小姐,我没带毛笔和墨水。”方明华笑着说道。 “我带啦。”姑娘竟然从自己背的挎包里变把戏般拿出一支毛笔和一小瓶墨水。 方明华看了看,毛笔竟然是戴月轩出品的,还有一得阁的墨。 额的神呢,悉数都是国内老字号产的。 方明华很是怀疑,这个叫妍丽的混血姑娘,或者她的母亲是不是本身就是书法爱好者,写的一手好毛笔字? 还好,自己苦练过,否则今天真的替国家拾丑了! 方明华也不客气,拿起毛笔,沾上墨汁,在书的扉页签上自己的名字,想了想又写了一句。
“生为中国人,不做亡国奴” 这是《闯关东》里的一句话。 姑娘开开心心的走了。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。 还好,姑娘带走了自己的毛笔和墨。否则后面的读者要求也用毛笔那就麻烦了。 签名从下午两点半一直继续到下午四点半,整整两个小时写的方明华胳膊酸疼。 这钱也不容易挣啊 当天晚上9点,方明华就要离开坐飞机飞往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,埃文斯自然相伴。 艾米丽没有来。 她有自己的工作,飞往加拿大的温哥华,参加当地举行的一个文学研讨会,两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别。 “艾米丽,欢迎您来中国,一定要来西京,我和我媳妇一定会热情招待您,我带您来爬大雁塔看兵马俑。” 方明华发出邀请。 “有机会我一定要来的。”艾米丽说道。 “那行,我走了,再见!”方明华说道。 “等等。”姑娘说着,又跑回自己的房间,没过两分钟又过来,手里竟然拿着笔墨和几张宣纸。 “您这从哪里来的?”方明华感到惊讶。 “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买的,您也给我写一幅字吧,做当留念。” “写什么?” “就写这句!” 艾米丽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,竟然是汉字版本《唐诗三百首》! 她翻开折了角的一页,上面一行字豁然用钢笔标注: “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。君恨我生迟,我恨君生早。”! 方明华顿时哭笑不得。 姑娘,您懂这句话的意思吗? 方明华很是怀疑,艾米丽不知道被哪个无良书店老板骗了。 “明华,这字很难写吗?我觉得笔画很少呀。”艾米丽不解问道。 您不懂。 中国字笔画越少反倒越难写。 算了,写就写吧。 方明华将宣纸小心铺在茶几上,拿起毛笔蘸好墨汁,屏息、悬腕,在雪白的字上写下这一行楷体字,当然不忘记签上自己的名字。 写完自己欣赏一番。 还不错,没法和那些书法大家相比,但是糊弄老外绰绰有余了。 “开开.”姑娘看着墨汁尚未干的书法,满心欢喜:“我返来要张贴在我洛杉矶家的卧室里。” 还好,别贴在客厅里就行。 告别艾米丽之后,方明华连夜乘飞机到休斯顿,第二天在联邦书店签名售书、紧接着是洛杉矶、菲尼克斯.最后一站是芝加哥。 在芝加哥签名售书的书店叫米奥匹克书店,坐落于维克尔公园区,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。 早上在酒店休息,中午就来书店干活,晚上在埃文斯伴同下逛逛城市,尝尝当地的美食,成了这几天每天的固定安排。 今天也是如此。 不过是“打工”的最后一天,今天签书完就自由啦。 方明华在书店埋头在一本本书上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名字,眼看快到“下班”时间,一抬头,看着边上站在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男人正朝着自己微笑。 方明华也笑起来。 正是自己的朋友,孙力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