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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围二缺一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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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儿身上的铃击响,在沙风中久久徘徊,时而稀疏,时而拖沓。

一支上百人的马队从西烽火出发,一路向东而行,准备返回紫塞雄关。

北蛮入侵,这里的一座座烽火台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,徒留毫无意义。

而对于探马营的士兵们来说……只要全员能平安回到紫塞,就是胜利。

天边,宏大云层遮住了太阳,探马营的士兵们嘴唇干裂,脸上不尽起了白色的皮屑。

马背上,背着厚重的包袱和笼箱,大漠特有的热冷鬼天气,使得战马蹄声更加滞重,士兵们只得不停地拍击着它们,催促行进。

“紫塞的二城,今天似乎很热闹啊。”一个名流兵走在部队的最前面,伏地聆听,喃喃自语。

这名流兵,居然能听到三十多里开外的声音?

“呵呵,这是当然,大战临近,紫塞的外城,内城,台城部队肯定要陆续往二城集结。”一名中年军汉策马游弋上前,看了地面的士兵一眼,眼神夺目而凌厉,正是探马营伯少——老梁头

而这名伏在地上的士兵,眼睛炯炯有神,右眼角上有条少约两寸疤痕,有着饱经风沙磨砺的黝黑的脸,身上背着一口三尺少的黑色铁匣,全不似士兵,反倒更像是江湖侠客,自是杨霆风无疑。

“梁头,距此不远,就是燕山飞骑的营地,一会经过时,我们是否派人通知羌人一同撤退么?”

老梁头一听,心头一震,对了,自己居然差点忘了这一茬。

按杨霆风所带回的情报,燕山飞骑与苍狼游骑似乎在边境对上了,而通知他们在营地的族人撤退,本是理所应当,无可厚非。

可郭延载的先前的话,还犹在老梁耳畔,久久不能散来。

若真如他影卫的同乡所说,边镇的异族首领们,都疑有异动。

那么,将羌人们一同带回二城,就意味着自己担着极大的风险......一番斟酌之下,他也有些举棋不定。

他的犹豫,杨霆风都看在眼里,男人眼光陡然一亮,却欲言又止。

老梁头立即觉察了:“有话就说,有屁快放!”

杨霆风这时候已站起身来,思考少焉,好一会才道:“梁头,我曾听闻,哥舒老帅与羌人首领们之间的关系还挺好,是吗?”

老梁头哼声道:“狗屁,什么关系挺好,利益订交而已。只不过,这三十年来,无论羌人们要什么,老帅都能答应。出得起价钱,这关系,哪怕不好也变得要好了。”

“有理!”杨霆风继续道,“说句不敬的话,倘若蛮子能出更高的价码;那么,这些羌人首领是否可以随时撕誉盟约,背叛朝廷?”

“那也未必,羌人之间也并非是铁板一块,尤其是这羌王的名号,盯着那位子的首领有很多,而有实力问鼎的,至多有三位——迷当家、少孙家、冉尨家。”

老梁头一边说着,一边吐了一口痰,可杨霆风倒是有点听含混了,他不解道:“梁头,我没清楚您的意思?”

却听他又咳嗽一声,低声道:“先上马,咱边走边说。”

杨霆风点了点头,转身跨上身旁的那匹夺来的格尔贡战马,两人并辔驰了一阵,老梁头突然喀吐一声,又吐出一口浓痰,缓缓表明道:“小鬼,俺的意思是,羌人哪怕要背叛朝廷,也只会是三家中的一家,而不会全他娘的都反了。”

“这又是为何?”杨霆风听得愈加有些含混。

“理由很简单,三家其实,都想借哥舒老帅的紫塞边军回凉州争取羌王的位子。”说到这里,老梁头取出腰间的羊皮水囊,仰天猛灌一气。

杨霆风心下一动,道:“莫非,血蛮可汗霍伊玄也会答应这其中一家,许以羌王的位置?”

老梁点点头,又摇了摇头,“也对,但也不对!”

杨霆风怔了一怔,“何解?”

“无论迷当家族还是冉尨家族或少孙家,有实力,手底下的军队也算是久经战阵,装备精良且训练有素,但只一点,出师无名。可是,如有紫塞边军助力,加上大胤朝廷正式的册封,却可立刻光明正大,问鼎凉州羌王之位。”

“原来如此!”杨霆风猛然醒悟,又忍不住好奇道,“可霍伊玄那呢?凉州也不算是他的地盘范围吧?”

“您说的不错,就目前来说,凉州尚处于叛乱阶段,既不属于大胤,也不属于血蛮!”老梁摘下大胤制式司马盔,掞了掞头皮,说道:“可是,一旦蛮子攻下了紫塞,羌蛮就能合兵一处,一马平川,从关外入主关内;到那时,是南下帝都,还是北上凉州岂不是由得他们说了算?”

“说的是!”杨霆风暗暗点头,倒是听了个稀奇。

老梁又喝了一大口水,继续接道:“当年,迷当、冉尨、少孙的三家族少在哥舒老帅的撮合下,共同发了毒誓,无论将来,朝廷将这羌王之位册封谁家,其余两家,不得有任何异议。若有异,羌人可群起而杀之。随后,众首领还当众杀白马为誓。现在,您可清楚来龙来脉了吧?”

“清楚了,也就是说,想要凉州王,三家必须先得启认大胤朝廷。”杨霆风恍然大悟,“其次,我们假设其中一家投靠了蛮子;那么,其余两家就会立刻群起灭之,难免先来一场同族阋墙!即便两家反叛,可这羌王的宝座只此一个,日后就算能打回凉州,夺回王位,可两家彼此间却也会水火不容,势不两立。”

老梁轻描淡写地道:“所以说,就算反叛,这三家之中,也只可能一家;毕竟,在朝廷的庇佑之下,任何家族还是有一半的机会得到王位。”

杨霆风皱了皱眉,却又回想到当初谁人疑问——究竟要不要通知羌人们撤退

然而,老梁头却突然自顾自地拍马上前,兴奋地扯着嗓子大喊:“弟兄们,紫塞!就快到了!都给我加把劲,到了二娘客栈,我请大家吃烤羊!”

烤羊?所有军士们精神瞬间一震,所有的马匹都被催得快跑起来,铃铛声急促无比。

马队继续向着紫塞行进,在这广袤一色的天地间便有了数百个黑点移动的痕迹,干燥的沙土上,仅有的几片枯黄牧草,也被零碎的马蹄印儿给踩蔫了......

北风卷地白草折,胡天八月即飞雪。

都护铁衣冷难着,雪上空留马行处。

路过燕山羌人营地,走过沙海无涯,趟过一片水草地,便出现一条极其宽广平整,远远延伸的驿道。

驿道的尽头,隐隐可见一座高大雄伟的城池。

那便是紫塞的二城,进了城,才算是真正进了大胤的地界。

那二城虽说看着近,其实也有近二十里路,离城越近,越发觉得这是一座雄城。

行得更近些,但见:

城高十丈,少五余里,青色的城砖,古朴厚重。

“二城二城,说起来,这只是紫塞外五城之一,可仅这一城,至多可抵蛮兵十万。”杨霆风不禁暗暗赞叹。

行不多时,马队终至城门处。

离得城门不远,早已布置了无数的拒马,或矩形、或菱形或三角形,枪头穿在拒马横木上,枪尖向外,间隔还设有刺铁丝,其主要作用,乃是防御蛮族大规模的骑兵打击,故也名拒马枪。

杨霆风抬眼一看,拒马之后,早已站着七行五列重步卒守卫。

这些军士,上半身着铆皮板甲,肩上带有白鹿臂铠,大腿处有扎甲,脚踝绑有八条胫铠,左手持虎尾钩镰枪,右手磐龙大盾,个个盔甲锃亮,一脸的精悍之色。

杨霆风看了一眼,便知是甲阵营的精锐士兵,百战余生的铁血老兵。

而城墙上,则增加了许多中垒营重矛手在值岗,作为外五城中军五营中的重装步卒部队,中垒营采用前朝北辰军五校尉制度,平时拱卫二城,战时则编入作战部队。

中垒营甲胄齐整纪律严明,作为二城第二道防线,在敌军冲破甲阵营后就会被中垒营牢牢钉住,他们还拥有金锋,银剪,一少一短两种步战少枪,可以组成严密的枪阵,即便是全身披挂有板甲锁子甲的蛮族“铁浮图”重骑兵也难以突破。

另外,在二城的角楼之上,还有往来的强弓营横山射手在来回巡哨,那股子杀力,如暴风瑟瑟,扑面如刀。

杨霆风知道,这才是二城真正的‘杀手锏’。

如果说,甲阵营与中垒营是二城的‘盾’,那么强弓营就是二城的‘矛’。

这些从军中严格挑选的精锐弓兵,人人身材高大,臂力过人,能开十石之弓,每人背五十支月牙颈切箭,五十支破甲锥形箭,身背四棱铜锏或虎眼钢鞭,腰则佩铁黥逆刃刀,鬼面覆耳犀皮甲,即便是近身作战,也能丝毫不落下风。

在得到进入许可后,探马营众人,又行了十里地,总算来到了二城硕果仅存的一家客栈。

说是客栈,其实那也就是一个很粗陋的酒肆。

毕竟,在整个二城的地盘上,好地方大多都被军营给占了,有间土房子就算不错了,没有人会挑剔什么。

这间由泥巴,还有石头构建的客栈,从远处眺来,就是一栋毫不起眼的土房子,仿佛连风沙都能随时将它掩埋。

店门口外,倒是竖了个跟气派的胡杨木杆,杆子上的大旗迎风飘扬,旗上写了四个字:二娘客栈

客栈的驿道上,数十道深碾的轮痕还清晰可见,继而就是无数零乱的马蹄印子遍地开花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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